临清市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临征公告〔2020〕2号
2019年12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清市2019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P〔2019〕34号)批准征收我市土地8.1072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于先锋路以南、兴临路以西。涉及山东临清经济开发区甄八里居民委员会、千佛堂居民委员会。总面积81072平方米,其中耕地21116平方米、园地1972平方米、农村道路383平方米、坑塘水面3105平方米、沟渠1742平方米、住宅用地52754平方米。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聊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清市2019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P〔2019〕34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