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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预测实践研究中心
面对法律不确定性的增加,面对一起起普通公民自认为合法的行为却被指控为犯罪的事实,公民应该如何守法才能既充分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又不超越法律的边界遭遇风险?律师应该如何预测一个行为的法律后果?又该如何代理(辩护)?北京市农权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农权法律预测研究中心主任王焕申有一些颇为独到的观点和做法,我们农权法律网将陆续推出与他的对话连载。
山西白英案
2012年9月13日,山西省交口县供热公司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侵占毁坏白家菜地,致使其蔬菜大棚、果树、生产生活资料严重被毁。白英、白红霞因阻止供热公司非法施工而被公安机关立案,后被检察机关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供热公司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二人赔偿经济损失。
二乔上访获罪案
当事人是河北省永年县农民乔现书、乔海入(以下简称为“二乔”),“二乔”自1997年以来,因反映非法集资修路、非法收购粮食以及村务公开等问题,多次到县、市、省、北京上访。2003年12月2日,“二乔”在北京上访过程中被永年县公安机关押回,永年县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将二人起诉到永年县人民法院。当事人委托王焕申律师办理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4月15日作出《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永年县人民法院(2004)永刑初字第1号刑事判决,并发回永年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永年县人民法院于2004年8月2日作出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永年县人民检察院撤诉。
董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
安徽省泾县农民董全龙于2014年3月26日,以政府征地补偿款存在争议为由,组织、召集本村民组20多名村民前往琴溪镇205国道泾南段02标段工地,通过堵路方式阻止正在作业的施工队浇筑立交桥墩,最终导致直接经济损失2万余元。后被公诉机关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公诉到法院。后经过王焕申律师的代理,泾县法院于2015年12月29日宣判对董全龙免予刑事处罚。
中国因上访被控敲诈勒索第一案
当事人是河北省临漳县村民。因为受到了政府部门多征滥征税款的侵害,而依法上访。在上访过程中,政府怕违法行为受到惩处,领导怕丢乌纱帽,而指派工作人员劝说,找中间人协商,给了当事人2.2万元钱,作为退税款和损失补偿。2002年7月28日被临漳县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2002年8月10日经临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当事人委托王焕申律师辩护。经过一波三折,最终检察院撤诉,还当事人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