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二
农权法律网:上述你办理的标本典型案件涉及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冲击国家机关罪等几种常用罪名以及扰乱公共秩序的治安处罚违法行为。能否详细说明刘金元、龚茂、乔现书、乔海入、兰崇如、白英、张茂伟等人为何最终被判决认定无罪或不违法?认定他们有罪或违法的执法司法者是如何不遵从法条造法的?
现在请分析第一个标本案件,中国涉嫌因上访敲诈勒索政府第一案:刘金元上访索要乡政府2.2万元被指控构成敲诈勒索罪,为何无罪?
(注:该案据搜索是我国最早的涉嫌因上访敲诈勒索政府罪。王焕申律师坚定的做无罪辩护,一审判决刘金元有期徒刑3年,经过两次上诉,最终检察院撤诉。)
王焕申:他们为何无罪?详细理由可参考判决书和我写的辩护词。在此只简单概括一下无罪的主要理由。先说刘金元案。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索要或占用公私财物的行为 (······未完请点击>>>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