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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能否拒绝公开补偿数额

2020-01-03 A- A+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一直在推行“公开透明、阳光拆迁”,但在一起门窗厂拆迁中却拒绝公开房屋补偿数额,即使区政府行政复议确认城管局拆错房屋。
    汽博园的由来

株洲市汽车博览园(以下简称“汽博园”)地理位置优越——“从园区可直达京港澳高速,瞬时即达长沙,全国各地的经销商、消费者往来园区将更加便捷。”——G4京港澳高速株洲西收费站出口处毗邻汽博园。

汽博园项目所属株洲市高科集团有限公司,是株洲高新区管委会1999年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负责河西示范园的开发建设,拥有土地一级开发权、经营权和收益权。

天元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的一份汽博园建设2015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显示,汽博园的修建来自于《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提出的城市空间结构“一主四副”构想,四副之一为高新副城:汽车产业高新技术。

报告描述,汽博园项目位于新马工业园与栗雨工业园之间。

据株洲日报2012年6月报道,《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修改工作于2009年开始启动。经过一年多的调查、研究,修改成果,此后又在各部门、各县(市)区广泛征求意见,几经完善。

株洲市人民政府在官网公布了《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图纸制作日期为2006年8月——本规划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株洲城市发展的需要,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同意,对《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1990—2010年)》进行的修编。

《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中“图号为14城市总体规划图”显示,株洲市汽博园所属地块未在城市总体规划图范围内——包括汽博园地块二。

2013年,株洲市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了修改。株洲日报2013年11月9日报道,11月8日,市规划委员会原则通过了《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2年修改)》描绘的蓝图。根据蓝图,到2020年,株洲市总体规划区范围由当前的863平方公里扩大到2319平方公里。

该总规图在2017年又修订过一次,后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准。

 
 
赢了官司拆了房

华振门窗法定代表人龙灯称,2018年7月12日下午两点,建好了近6年的厂房被以违建的名义强拆,执法单位为天元区城管局。

据龙灯介绍,华振门窗成立于2010年,当年9月,华振门窗与天元区栗雨街道办事处中路社区(原中路村)大海、八方组签订了10亩的土地承包合同,用于公司厂房建设。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后,华振门窗开始建设厂房,并向株洲市经信委和发改委申请备案获允。2012年年底,厂房建设完毕。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最早出现的汽博园征地数据,时间始于2014年。直到2017年2月,华振门窗所在的中路社区土地被列为征收之列。

2017年11月29日,华振门窗收到株洲市规划局的《限期拆除决定书》。规划局在该决定书中称,华振门窗未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建房(上述厂房)的行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第40条规定,因此,市规划局要求华振门窗在决定书下达的15日内自行拆除。

2018年2月26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了《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株洲市规划局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适用法律依据错误,因此决定撤销决定书。

龙灯本以为省厅叫停后,就可以按照当地的征收政策进行拆迁,2018年4月18日,他们又收到了一份《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这次下发决定书的单位从株洲市规划局变成了株洲市天元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据记者调查,株洲市因机构调整,下拆违决定书归口到城管。

该决定书称,华振门窗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建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限其十五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2018年5月10日,华振门窗向天元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行政复议尚未出结果,7月12日下午,华振门窗的厂房被天元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夷为平地。

2018年8月2日,华振门窗收到了行政复议决定书——华振门窗赢了。

 

尽管株洲华振门窗厂行政复议赢了,但厂房已被拆,一直没有赔偿

该决定书认为,天元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不符合城乡规划的建设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时,应当对照同时期编订的规划图,依据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来确定该建筑是否属于违法建筑,本案中,被申请人(天元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认定申请人(华振门窗)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房,但是未能提供申请人建房时该宗地是否属于规划范围的证据,属于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

天元区政府撤销了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作出的《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的具体行政行为。

阳光拆迁要阳光

龙灯称,一年以来,当地官方仍然按照违章建筑的补偿标准对华振门窗进行补偿。

法律人士建议龙灯走国家赔偿诉讼程序——天元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官司输了,又拆错了房子,理应赔偿。

记者发现,天元区政府在行政复议决定书提到了一个重要问题:华振门窗在2010年建房时,所属宗地是否属于规划范围。

据记者梳理数据,《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2年修订)从2009年开始修改,直到2013年11月份才通过株洲市规委会会议。此前,一直以2006年8月公布的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为准。

2010年,株洲市并没有汽博园一说,在《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城市总体规划图中,华振门窗所属宗地属于“生态绿地”,不属建设用地。

另据株洲新闻网报道,天元区一直在推行“公开透明、阳光拆迁”。据记者调查,汽博园项目所属株洲高科集团一负责人称,地块二的每一户都有明细,包括华振门窗,高科集团会根据区征拆办提供的详细数据进行核对,再将补偿款打给天元区征拆办,这类事宜具体由天元区常务副区长蒋某负责。

对于华振门窗的补偿明细,株洲高科集团到底给了多少钱给天元区征拆办?记者多次试图采访天元区常务副区长蒋某,至今尚未得到正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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