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卖方明知买方无购房资格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答:依据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当事人需遵守合同规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效力以合同有效为原则,合同无效为例外,应当严格依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进行判断,不符合规定的应认为合同有效。卖方明知买方无购房资格而签订的合同是真实意思表示,未损害第三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认定为有效。当一方出现违约,可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部分依法应当恢复原状,定金应予退还。而违约金旨在补偿非违约方的损失,卖方明知买方无购房资格而签订合同,应认定双方对相应的风险有所预见,均存在过错。由法院依据合同约定的定金数额、合同的履行情况、违约行为的恶性程度及造成的损失酌情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