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河北“举报红人”李志敏忍着病痛冒雨赶到滦州市法院,以“重审无罪赔偿”为由,提起总额为552万余元的国家赔偿申请。
“法院的工作人员审核后,接收了我的国家赔偿申请书,他们给我说,得7天之后才会有结果。”李志敏告诉华商报记者,他对法院非常敏感,有一种难以言表的情结,这辈子恐怕都不会忘掉的,所以他特意在法院大门口拍了几张照片留念。
8月12日,“举报红人”李志敏忍者病痛冒雨赶到滦州市法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
滦州市法院工作人员接收了李志敏提交的国家赔偿申请材料
>>欲哭无泪
溃脓的疮不封口 看守所的“留念”
李志敏告诉华商报记者,他向滦州市法院提交的国家赔偿申请一共涉及七项,除了要求向他公开赔礼道歉外,索赔的国家赔偿总金额为552万余元,具体包括六个方面:
1、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471,016.6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 2、赔偿维权成本律师费、交通费、家属误工费50万元; 3、赔偿后续治疗费30万元; 4、赔偿扣押和查封导致相关财物灭失的损失5万元; 5、赔偿保险投保人(李志敏)终止合同导致损失20万元; 6、赔偿请求人长期羁押,借款人失踪,导致损失100万元。2015年4月9日,家住河北省滦州市(原滦县)响嘡镇研山新村的李志敏被以“伙同刘秀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手段使对方陷入恐惧,索取公私财物90万元,并且李志敏有配偶,而与刘秀丽重婚”为由,被滦县警方刑拘。
曾因敲诈勒索、重婚罪获刑
李志敏曾被指控通过网络大量散播滦县司家营研山铁矿违规拆迁、手续不全的信息,并实名举报当地官员违法违纪线索,引起正在建设中的研山铁矿方面的恐惧。因为李志敏的举报,新华社等多家媒体报道,最终导致多名官员被查。
2016年5月,滦县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重婚罪判处李志敏有期徒刑11年9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李志敏不服判决,上诉至唐山中院。2017年7月,唐山中院指定迁安市法院异地审理。
2019年7月8日,迁安市法院审理认定,李志敏网络发布消息行为,属合法民事权利且消息属实;李志敏与刘秀丽被控重婚罪,因证据不合法,罪名不成立。最终,判决二人无罪,返还被扣押财产。
看守所关1552天落下一身病
但案结事未了,李志敏无罪获释后,由于在滦州市看守所羁押1552天,他落下了一身的疾病。
“吃饭前先得打胰岛素,早中晚各一次;还要吃中药,早晨吃完饭吃一副,晚上吃完饭后再吃一副。现在出去吃饭也不敢吃,患有糖尿病,吃一点饭,一测血糖就11.4,还挺严重的。”谈及自己遭受的创痛,李志敏撩起衣服让华商报记者看他肚子上溃脓的疮,“这是上火生的疮,因为我有糖尿病,不封口,这是在看守所得的,也算看守所的留念吧……”李志敏欲哭无泪,“现在就是先看病,现在是不是能治好,还不好说,得把病先治好了再说,得先活着吧。”
买卖泡汤,差一点儿家破人亡
一场不白之冤,让李志敏的人生彻底改变。谈及获释后对未来的规划和打算,今年53岁的李志敏表示身心俱疲,敲诈、重婚的这个案子虽说平反了,但对他的生活造成的影响真可谓一言难尽,他感觉自己一下子什么都没有了。案发前,他一直经营石材生意,但被羁押后他的企业也彻底跨了,“我原先是经商的,现在买卖都泡汤了,我的家庭也差一点儿家破人亡,现在一切都得从零开始了,关键是现在身体也不好……”
举报贪腐得罪很多人自称面临威胁
更令李志敏如鲠在喉的是,由于当年他举报贪腐,得罪过很多人,现在尽管重获自由,但还面临一些威胁。“我也想好好过日子,不过他们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还得追杀我呢,我现在能活着就已经不错啦,他们这帮人是不会善罢甘休的,所以我也做了最坏的打算。”李志敏表示,追杀他的这些人是黑社会的,他认为是当年他举报的被查贪腐官员背后指使的。
李志敏不敢奢望最终能将552万余元国家赔偿拿到手,如果真能拿到手,李志敏说:“那就
先看病吧,得把病看好喽,完了再说吧。”
李志敏还重申:“我正式向滦州市法院提起国家赔偿申请,他们说要等7天才有结果,我可以等10天,如果他们不立案,我就正式起诉,对制造冤案涉及的15名办案人员,我都会进行追责。”
>>律师说法
4年3个月 重审一审太漫长
严把三关才能避免冤假错案
“羁押4年3个月终获无罪判决,李志敏是幸运的。”8月12日,代理李志敏案的律师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表示,迁安市法院的王子良副院长,以及合议庭成员敢于作出无罪判决,守住了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已经赢得且必将持续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但4年3个月来,案件历经原滦县公安局、滦县法院一审、唐山中院二审、发回重审、异地管辖,太过漫长的重审一审,《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法定程序未被有效执行,相关责任人员未能坚守阵地,也是一个较有普遍性的大问题。律师表示:“唯有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关,才有可能避免冤假错案。”
刑事立案前就被秘密侦查
2018年10月,李志敏被指控敲诈勒索、重婚罪案的重审一审辩护中,律师曾当庭指出,检方对李志敏的指控证据远远达不到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本案证据中存在大量明显违法的证据应予排除。对李志敏羁押期限延长,审批手续存在严重违法嫌疑。而且在刑事立案前,时任滦县公安局局长曾批示秘密侦查,这涉嫌滥用职权。
律师还特别指出,所谓的敲诈勒索案没有受害人,研山铁矿不具备受害人资格,研山铁矿、响嘡镇镇政府不是自然人不可能产生恐惧心理。而且李志敏被动接受政府主动给予的拆迁补偿款不应认定成敲诈勒索,当时的谈判必然围绕拆迁补偿,当时的90万拆迁补偿款并不算高。
针对李志敏所谓重婚罪指控,律师当庭辩驳指出,李志敏和刘秀丽不具有道德可谴责性,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构成重婚罪,而且没有刑事立案手续,程序严重违法,检察院应当立即撤诉。
因为举报贪腐被恨之入骨
2019年7月,刘秀丽的代理律师徐昕在一审辩护中指出,唐山中院将案件发回重审,并避开滦县,指定迁安市法院异地管辖。“迁安市法院安排主管副院长王子良担任主审法官和审判长,是我见过的对被告人最具耐心的法官。在庭前会议和开庭审理的过程中,合议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诉讼权利。被告人和辩护人有理由相信,本案在迁安市法院能够获得公正的判决。案到迁安,可保平安。”
徐昕当庭辩驳指出,迁安市检察院维持滦县检察院的起诉,指控何其简单:刘秀丽陪同李志敏几次谈判,30万拆迁款从其银行账户过桥,就这么点事。本案实为李志敏举报贪腐,多名官员被查,滦县有关官员对其恨之入骨。实名举报、网上发帖均是李志敏维权,刘秀丽毫不知情,从没参与,且刘秀丽为化解矛盾,积极劝李志敏,促成谈判共识,刘秀丽何来敲诈的故意与行为?
徐昕表示,拆迁补偿款90万系谈判而来,全国各地的征地拆迁大多得经谈判达成,李志敏参与三方谈判是合法维权。刘秀丽并未掌握过90万钱款,所谓敲诈勒索,与刘秀丽毫无关系。律师一直坚持无罪辩护,刘秀丽根本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刘秀丽与李志敏偶尔在一起的正常恋爱关系,也不构成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