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抢劫犯罪仍呈多发态势,入室抢劫是抢劫犯罪的加重情节,前不久小伙抢50元判10年案件二审判决出来了,二审维持原判,那小伙抢50元判10年合理吗?抢劫罪的量刑和加重情节是什么?
小伙抢50元判10年合理吗
江西南昌,18岁小伙罗某因认为女朋友被范某调戏,与两名同伴闯入范某家中对其进行殴打捆绑。罗某等人离开范某家中之后,其中一名同伴提出问范某拿点钱。随后,罗某三人返回再次殴打范某,抢走了范某钱包里的200元现金。三人在下楼离开时遇到了范某堂哥并对其实施殴打,还摔坏了范某堂哥一部价值999元的手机。最后,罗某在抢劫的200元中拿了50元。
3人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罗某等三人的家属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此案一审机关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一审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判处罚金一万元。看到判决结果,罗某不服,遂提起上诉。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二审结果: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构成抢劫罪,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抢劫罪的判定并不是完全根据抢劫金额大小,这个案件是入室抢劫。只要是入室抢劫,量刑最低就是十年。
入室抢劫罪判几年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王涓律师普法:
抢劫罪的加重情节
1、入户抢劫。“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对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的抢劫行为作加重处理,是由于这种抢劫的社会危害性大,对于社会秩序的侵害也更加严重。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是指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
4、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多次抢劫”是指抢劫三次以上(含三次),一般要求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作案。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致人重伤”既包括过失致人重伤,也包括故意致人重伤。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是指假冒军警人员的身份实施抢劫的情形。
7、持枪抢劫。“持枪抢劫”是指行为人使用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其持有,佩带的枪支进行抢劫行为。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