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沭县张志超16岁时因涉女同学被奸杀被判无期徒刑,在其母亲为其奔波申诉9年、被羁押15年后,农历鼠年前夕的1月13日,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告无罪,并当庭释放,可以回家和母亲及其姥爷过一个团圆年了。但在人们对张志超被无罪释放表达祝福的同时,有谁想过,张志超释放的同时,有可能表明当年奸杀女学生的真凶尚未缉拿归案,如果女学生在天有灵,恐怕难以瞑目。
张志超被无罪释放,得益于代理律师从当年的案卷中找出了破绽,发现“侦查机关未曾就尸检和警方认定的作案现场中的表皮细胞、毛发、指纹等进行提取和鉴定,该案还存在关键证据缺失、作案时间地点存疑、有利证据被隐匿、口供矛盾等诸多疑点”。比如,张志超供述的受害人衣服颜色与实际颜色不一样;再比如,律师在接受电视采访时所说,当年曾认定张志超在三分钟内完成了奸杀、叫人报案等等,律师认为,当年认定张志超一系列行为在三分钟内完成是根本不可能的等等。也就是说,律师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才使得张志超的案件有了转机。
从红星新闻的相关报道看,张志超案的改判并不容易。从张志超被羁押6年后一次和母亲的会见中开口喊冤,张志超母亲历经9年申诉,再审经6次延期后开庭,检方当庭提出疑罪从无的意见,不是我们在这里几句话,几十个字能够叙述清楚。但凡有过这种经历的人,估计都能感同身受,也都会为张志超母亲9年奔波申诉有这样的结果感到庆幸。
事实上,张志超案不仅仅张志超一个受害者。该案中被认定犯有包庇罪的,当年从初三才和张志超相识、高中被分到一班的同学王广超,因此案被判包庇罪,当年被法院判刑三年缓刑三年,如今只能靠开大货车谋生。据王广超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称,“直到现在仍会经常想起当年被判包庇罪的经过,‘对这个案子我本来是放弃了的,没想到这么多年后还会重审,能有一个还我清白的机会。(这些年)每当看到有冤假错案的报道都会联想到自己,我至今都不明白,为什么被抓进去的是我。’”
因此案被改变命运的恐怕还有被奸杀女生的家人。当年被奸杀的女生也才十几岁,正是如花含苞待放的年龄。据相关报道,“2005年1月10日清晨,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一名女生在校突然失踪。一个月后,该女生的遗体在学校一男生厕所被发现”。15年过去,对于该女生的家人来说,应该也经过了生活的不平静。假若张志超没有被冤枉,女生的家人应该认为奸杀其女孩的案犯已被惩处,心里多少能够平衡。但如今张志超被无罪释放,案犯还逍遥法外,这结果,恐怕被害女生家人一时也难以接受。
张志超被无罪释放,被害女生家人是什么反应,目前没有消息披露。因此,青锋认为,在庆幸张志超被无罪释放,在大家呼吁对当年办案人员追究责任的同时,是不是也要呼吁一下,女生被奸杀案应该继续追查,直到找到真正的凶手,将真凶绳之以法,才能说该案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