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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住房发展集体宿舍

2020-01-13 A- A+

  “如果你不让别人听到你的意见,即便它再好,也不会在立法中体现出来。”12日晚,4名北京市人大代表走进首场“履职新时代”代表专访,畅谈立法履职心得。市人大代表、北京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这句话道出履职态度。

  今年两会,楼建波带来“公租房或者人才住房”建议,现在人才住房很大一部分依赖公共租赁住房,北京市目前公租房的供应还有一些缺口,但很难专门腾出这么多土地供应住房,国有土地上的公共租赁住房后期供应有些乏力。楼建波建议:“集体土地上建成的租赁住房里,可以拿出一部分由政府租下来,再用于公租房或者人才住房。”

  2019年,楼建波参加了《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调研活动,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委委员,北京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他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召集相关学者召开会议,提出系统意见,“这几年当人大代表,一定要尽心尽责,如果你不去发表你的意见,你最好的意见也不可能在立法中体现出来,只有你把意见表达出来,立法中才有可能采用”。

  “北大的好多学生毕业后,更愿意回到外地的省会城市定居,原因之一就是北京房租高。”楼建波说,北京应该有这么一批价格实惠的住房提供给年轻人才,让他们敢于在大学毕业以后留在北京闯一闯。

  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住房,发展集体宿舍也是楼建波建议之一。2018年《关于发展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意见(试行)》正式实施,这是北京发布的首个集体宿舍相关政策。楼建波建议,“配合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推进政策落实,可以很大程度上解决职工住房难题。”

  除房屋租赁外,正在制定中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也是楼建波非常关注的内容,先后多次提出建议。比如,对于住宅小区物业共有部分究竟如何表述更准确,他就提出,除了电梯间、楼梯等不可独立发挥功能的空间外,还有物业管理用房、车位等可独立发挥功能的空间。所以,不宜叫共有物业,而是共有部分和共有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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