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能力不胜任、办案不达标的员额法官,及时按程序退出员额。”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系列解读全媒体直播访谈活动中透露,北京法院已有85名法官因审判质效未达标等原因而退出员额,“法官员额制改革已实现平稳落地,最难啃的‘硬骨头’已经被‘啃’下来了。”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徐家新表示,法院的下一步改革方向是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这就像一座大楼,地基打好了,毛坯房也建好了,但是墙面还没有粉刷,家具还没有购置,还要做进一步的‘精装修’,才能够拎包入住。”
“建立法官员额退出机制,北京已有85名退出”
法官员额制改革被视为法院工作人员利益格局的重新“洗牌”,是一场动自己“奶酪”的“自我革命”。根据方案,我国目前推行的员额制改革将法官员额比例确定为不得超过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9%。
“截至2017年6月,全国法院员额法官集中遴选工作全面完成。”徐家新表示,从改革前的21.2万名法官中遴选产生约12万名员额法官,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2.9%,约9万名法官没有进入员额。其中,最高人民法院机关遴选产生367名员额法官,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27.8%。
徐家新坦言,改革前,法官队伍过于庞大,占法院人员总量的60%多,且素质参差不齐,一部分具有法官身份的人不办案或办不了案。
数据显示,改革后,2017年,全国法院员额法官人均办理案件达到189件。最高人民法院员额法官选任完成后,在2017年7至12月的半年时间里,员额法官人均办理案件达到59.8件,相比改革前2017年上半年,增长126.5%。
“审判运行整体呈现出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当庭宣判率上升,上诉率、发回改判率下降的良好态势。”徐家新说。
与此同时,在考核管理方面,建立了法官员额退出机制。“坚持务实管用,不搞考核繁琐主义,也不搞奖金发放平均主义。”徐家新说,对于能力不胜任、办案不达标的员额法官,及时按程序退出员额,“北京法院已有85名法官因审判质效未达标等原因而退出员额。”
徐家新表示,关于员额法官遴选工作,下一步还将开展在法院系统逐级遴选法官工作,推动法官选任工作逐步走向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独任法官、合议庭直接裁判案件超过98%”
员额制改革的目的是建立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徐家新表示,目前,各级法院普遍建立了新型办案机制,基本取消了案件审批。改革后,全国法院由独任法官、合议庭直接裁判案件超过98%,审判委员会原则上只讨论涉及国家外交、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件和疑难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与此同时,院庭长办案制度化常态化机制也已基本形成。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法院院庭长人均办案量87.2件,同比增长了32.3%。
不过,徐家新也直言,实行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后,出现了有些院庭长因承担具体办案任务而不愿管、放权于法官后不敢管、面对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不会管的问题。
“为切实防止入额院庭长不办案、伪办案现象,我们正在推动建立院庭长办案考核监督机制,将办案绩效作为院庭长工作业绩考评的重要内容,探索实行院领导办案情况由上级法院考核。”徐家新说,落实院庭长的监管职责,要改变传统盯人盯案监督模式,实现从微观的个案审批、文书签发向宏观的全员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转变。
徐家新表示,目前各级人民法院普遍建立了防止领导干部和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记录、通报和追责制度,对法院内外部人员过问案件进行如实、及时的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从司法实践来看,“批条子”“打招呼”等违法干预办案情形明显减少,法官依法履职有了“防火墙”。
此外,法院还依托信息化手段,完善网上办案系统,实现网上办案信息全程记录、跟踪管控,“把司法权运行的每一个节点都纳入可查可控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