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审判流程信息出台新规。今后,案件由谁来审、哪天开庭、何时宣判等信息,当事人都可以在网上查到。不仅如此,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流程信息,法院可以通过互联网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发布。根据《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以及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保密或者限制获取的审判流程信息以外,法院审判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案件过程中产生的程序性信息、处理诉讼事项的流程信息、诉讼文书、笔录等四大类审判流程信息,均应当通过互联网向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公开,以此保障和便利当事人对审判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对于案件审判中哪些信息应该公开,《规定》明确,下列程序性信息应当通过互联网向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公开:
(一)收案、立案信息,结案信息;
(二)检察机关、刑罚执行机关信息,当事人信息;
(三)审判组织信息;
(四)审判程序、审理期限、送达、上诉、抗诉、移送等信息;
(五)庭审、质证、证据交换、庭前会议、询问、宣判等诉讼活动的时间和地点;
(六)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公布情况;
(七)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公开,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公开的其他程序性信息。
最高法审管办负责人特别提到,近年来,公众、媒体对于一些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案件审判动态的知情需求较为强烈,将此类信息公开,不仅是人民法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有力举措,也是履行普法职责、上好全民“法治公开课”的重要渠道。为此《规定》中明确,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审判流程信息可以向公众公开。
《规定》共17条,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将按照统一标准、通过统一平台公开审判流程信息。
记者从最高法获悉,由于复杂的主客观原因,当前人民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渠道不够畅通、更新不够及时,各地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存在一定差距。通过这一文件的制定,意在解决当前存在的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