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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改革进行时:独立监督机关诞生

2018-03-16 A- A+

  在中国的政治领域,一项改革正在发生。再过几天,正在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即将产生一个全新的国家机构——监察委员会。它是中国的反腐败机构,地位与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平行。也就是说,中国的国家机构体制将由“一府两院”变成“一府一委两院”。

  那么,新成立的监察委员会究竟承担着哪些职责呢?概括起来,就是监督、调查、处置公职人员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自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以雷霆万钧之势惩治腐败,特别是在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执纪中,中纪委功不可没。但是并非所有行使公权力的都是共产党员,或政府机构人员。

  监察委员会成立后,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把原来分散的反腐力量整合了起来,代表党和国家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进行监督。另一个值得注意的变化是,这个新机构不只停留在中央层面,而是一直设到了县一级,真正地实现了全覆盖。

  从1949年至今,中国探索权力监督和反腐问题的脚步从未停止。新中国成立初期,针对生产中出现的贪污浪费现象,中国开展了打击贪污腐败和浪费的运动,在当时足以对腐败分子形成相当的威慑。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革,利益格局日益复杂,不可能仅靠运动来打击腐败,于是中国更加重视探索从根本上、制度上防治腐败的方式。

  腐败问题是各国都面临的毒瘤,解决的关键不在于一党还是多党执政,而在于有没有好的制度来有效约束权力。中国相当于在立法、司法、行政外,增加了监督机构,这是在实践中形成的、不同于任何国家的道路,其为中国国家治理带来的变化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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