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刘某的房屋被乡政府决定征收,但房屋所在集体土地并没有经过省级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征收,且乡政府的“征收决定”也不能确定是否包括刘某的房屋及宅基地。
1、只有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权批准征收农村集体土地。
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只能由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市、县、乡(镇)人民政府无权征收农村集体土地。
2、只有集体土地经合法征收后,才能由市、县人民政府针对房屋作出征收决定。
农村集体土地经合法征收为国有土地后,该土地上的房屋才能由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否则该征收决定是违法无效的。
3、乡(镇)人民政府没有作出土地及房屋征收决定的权限。
乡镇人民政府其既没有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权限,也没有征收农村房屋的权限。其作出的土地及房屋征收决定是严重超越职权的,属于没有主体资格,其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