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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是取得农村房屋所有权的基础,且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不可分离

农权律师办案笔记(二十二)

2017-12-20农权律师事务所 A- A+

   编者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是石某,石某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第三人未经石某的允许对原有的房屋进行翻建,后在石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土地使用权人变更登记为自己。

  1、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2、在土地上建造房屋须经一系列审批程序,并以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为前提,所以宅基地使用权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基础;

  3、在他人宅基地上翻建房屋,翻建人并不能当然的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该房屋仍由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

  4、房屋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是不可分离的,按照“房地一体原则”,只能为同一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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