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该村民所在村的村委会履行职务情况十分糟糕,尤其是村委会在处置
村集体的财产过程中的所为令村民十分不满。村民可否罢免村委会有关成员的任职资格?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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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9 20:30:28
江苏地方法规规定罢免小组组长的,首先向村委会提出申请,这是不是违反上违法规定,因为小组组长是本小组组民选举的,不应受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其罢免也是一样的,不应该经过村委会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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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7 17:50:02
问题解答:
村民可以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罢免村委会成员的任职资格。《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6条规定,本村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法律依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