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35条对转让和转包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转让和转包的区别可以总结如下:
1、转包是在不变更原承包人与发包人承包合同的基础上,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再承包给第三方。
2、转让是指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让与第三方承包,第三方与发包方建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人退出。
3、转包存在两个承包合同关系,转让只存在一个承包合同关系。
4、转包在不改变土地用途情况下不需要发包方同意,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一般要求备案;转让必须通过发包方同意,才有可以实现。因转让承包经营权实质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权利义务转移必须取得发包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