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问题问答 > 行政诉讼问题

村民对村委会接受县农业部门委托作出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被告是村委会吗?

2018-08-01 15:20:18 A- A+


问题描述:
2018年4月当事人陈先生来所陈述,”该村的承包经营权在确权时,县农业部门将承包经营权证的发放工作委托该村委会代行。该村委会却以种种理由不予其家庭发放承包经营权证”。其想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问题是,其能以村委会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向其发放承包经营权证吗?
回复:
     来自 匿名 的回答
    2018-08-01 15:22:32

    不能以村委会为被告提起诉讼。

    问题解答:
    根据陈先生的描述可知,该村承包经营权证的发放工作,是由本该作为发放主体的县农业部门委托给了陈先生所在村的村委会来进行,且是村委会以种种理由不向其发放承包经营权证。根据“法释[2018]1号”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当事人对村民委员会受行政机关委托作出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规定。陈先生不能以村委会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向其发放承包经营权证。
    法律规定:
    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即“法释[2018]1号”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受行政机关委托作出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条评论
    游客
增加回复信息
标题 *标题请勿重复
回复内容
匿名回复
 

精选精彩评论/登陆才可以发表评论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