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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告上访户敲诈勒索 二审取消敲诈勒索判决

2020-03-09 A- A+

  2019年11月29日,从当事人冯改娣儿子冯晓磊处获悉,河南省济源市法院2019年11月27日重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冯改娣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值得注意的是,判决书中取消了此前原审判决中敲诈勒索罪的认定。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冯改娣,河南省内黄县人。因与邻居焦书民纠纷未解决,冯改娣曾多年上访,之后被内黄县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拘,羁押在安阳市看守所。2014年12月26日,冯改娣被内黄县法院认定敲诈政府60万元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原审判决书中称:“经审理查明,2010年4月至2012年12月份,被告人冯改娣以其邻居焦书明纠纷等处理不公为由多次到北京进行非正常上访。”“冯改娣的非访行为使多家单位的工作人员及领导产生心理压力,精神上产生恐惧,也给内黄县有关单位造成了不良影响,六家单位支付60万救助金是在怕追究信访稳控责任,具有胁迫感和被要挟产生恐惧感的情况下,工作人员为了大局的稳定,不情愿按求助金做出的给付行为。”

  随后冯改娣上诉。

  2015年7月3日,安阳市中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内黄县法院重审。当年9月1日,安阳市中院又将案件指定给安阳市北关区法院管辖。2015年9月29日,内黄县检察院将案件移送给北关区检察院管辖。此后,北关区检察院两次将案件退回内黄县公安局补充侦查。

  2016年5月17日,北关区法院开庭审理冯改娣案,北关区检察院在起诉书中增加了一个寻衅滋事罪名,但将原指控敲诈勒索金额减少到1万元。

  冯晓磊告诉澎湃新闻,2017年1月22日,他接到北关区法院的通知,案件已移送给了济源市法院管辖。北关区检察院也同时将案件移送给济源市检察院。当天,冯改娣被移送到济源市看守所羁押。

  2017年3月9日,审查起诉期限最后一天,济源市检察院没有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将冯改娣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当天,在看守所关押了近两年八个月的冯改娣被取保候审释放。

  2019年11月27日,济源市法院对该案作出重审一审判决,认为:“冯改娣因建房等与邻居发生纠纷、扩建房被城管部门处理等事项多次到北京等敏感地区非访滋事,且在被公安机关训诫、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继续到重点区域或非信访接待场所非正常上访,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对于检方提出的“敲诈公务人员1万元”的指控,济源市法院审理后认为,现有证据都是言辞证据,且言辞证据在冯改娣何时提出索要1万元、凑1万元的时间顺序、给付数额等方面陈述不一致,该1万元是否系归还冯改娣之前被拿走的1万元事实不清,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冯改娣系强拿硬要,对该起指控不予认定。

  综上,济源市法院认定冯改娣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冯晓磊则表示,母亲仍认为自己是无罪的,将会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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