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276条规定,破坏生产经营罪侵犯的对象是生产经营活动,侵犯的法益是生产经营活动秩序,包括一切生产、流通、交换、分配环节中的正常生产和经营行为。本案中公司进行建设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一个前提条件,阻止施工必然导致企业延迟完工,影响企业建成之后的生产经营活动,间接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即使企业并未处在正在生产经营中,村民也会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 【破坏生产经营罪】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