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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作海杀人案

导语

2010年5月9日,“杀害”同村人在监狱已服刑多年的河南商丘村民赵作海,因“被害人”赵振裳的突然回家,被宣告无罪释放,河南省有关方面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2010年 5月9日上午,河南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赵作海案件的再审情况,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

  1998年2月15日,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赵振裳的侄子赵作亮到公安机关报案,其叔父赵振裳于1997年10月30日离家后已失踪4个多月,怀疑被同村的赵作海杀害,公安机关当年进行了相关调查。1999年5月8日,赵楼村在挖井时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无头、膝关节以下缺失的无名尸体,公安机关遂把赵作海作为重大嫌疑人于5月9日刑拘。1999年5月10日至6月18日,赵作海做了9次有罪供述。2002年10月22日,商丘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赵作海犯故意杀人罪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2年12月5日商丘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赵作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省法院经复核,于2003年2月13日作出裁定,核准商丘中院上述判决。

  2010年4月30日,赵振裳回到赵楼村。商丘中院在得知赵振裳在本村出现后,立即会同检察人员赶赴赵楼村,经与村干部座谈、询问赵振裳本人及赵振晌的姐姐、外甥女等,确认赵振晌即是本案的被害人。同时从赵振裳本人处了解到:1997年10月30日(农历9月29日)夜里,其对赵作海到杜某某家比较生气,就携自家菜刀在杜某某家中照赵作海头上砍了一下,怕赵作海报复,也怕把赵作海砍死,就收拾东西于10月31日凌晨骑自行车,带400元钱和被子、身份证等外出,以捡废品为生。因2009年得偏瘫无钱医治,才回到了村里 。

  村民们称,赵作海的冤案都是“一个女人引发的血案”,而这个女人名叫“甘小花”(化名)。她并非河南人,来自甘肃,一种说法是,她当年是被夫家买来做媳妇的,不过,杜金惠本人一直否认,坚称自己是正常嫁过来的。

  杜金惠与赵作海的家,步行不过两三分钟,在当年判处赵作海死缓的判决书上叙述,杜金惠与赵作海、赵振裳均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1997年10月30日的晚上,赵作海与杜金惠在杜家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被赵振裳撞见,从而引来赵振裳的追砍,赵作海夺刀将追在身后的赵振晌杀害,而后,赵作海回到自己家中,待妻子赵小齐到另一个房间睡觉后,赵作海返回作案地完成了对赵振裳尸体的分解以及抛尸。

  这个生动的作案过程看来后半段纯属虚假, 时隔十多年,男女问题已经难以厘清,追溯这个问题,只有一种情况下有意义,那就是果真如杜金惠所言关系正常,那警方所谓因男女问题、争风吃醋引发血案的调查结果,只是为了替赵作海杀害赵振裳人为制造出一个合理的理由。

  媒体记者们普遍的观点是没有必要纠缠于三者之间的男女关系,一来说不清、道不明,即便赵楼村的村民们也没有实际证据证明这种不正当关系的存在,二来,有无不正当男女关系也不是本案的焦点。因此,当个别记者追问三名当事人这类问题,甚至在报道中采用“一个女人引发的血案”以及“甘花与赵作海、赵振裳都有一腿”这样的语句时,招来了同行的谴责,认为这过于八卦。

  赵振裳也否认了所谓争风吃醋引发他与赵作海斗殴的说法,按照他的解释,他早年曾与当时关系尚好的赵作海一起到陕西延安打工,但赵作海私吞了他1800元工钱,还骗他是因为工头不肯给,赵振裳获知真相后便与赵作海结了怨。当年,因为贫困,赵振裳一直未婚,这1800元血汗钱被赵作海私吞引发了他极大的不满,按照他的说法,当年几百元就可以买一个女人当老婆。

  1997年10月30日这天晚上,赵振裳说,他虽然在杜金惠家里看到了赵作海,但并没有“捉奸在床”,他只是觉得赵作海趁着人家丈夫不在家如此这般很不好,加上因为工钱问题的积怨便砍了赵作海一刀。

  赵作海的前妻赵小齐生活在这里。赵小齐说,她改嫁后已将与赵作海生的4个小孩3个送人,家中房屋也已垮塌,可谓是家破人散,好不凄凉。一个女儿已抚养成人,并已成家生子。赵小齐改嫁后又生了一个小儿子,还在上中学。赵小齐说,赵作海的女儿和女婿在六庄村开了家小卖部。赵的女儿说,父亲准备提出国家赔偿100万元,已有湖南来的律师找到他们,愿意免费为赵作海打官司。

  赵振裳和赵作海是前后院的邻居,关系不错,两人曾一块到陕西延安打工三年。后来,因为赵作海私吞他的1000多元工钱,两人关系恶化,加上两人同与杜某某有私情而结怨。1997年10月30日深夜,赵振裳发现赵作海在杜某某家过夜后,回家拿来菜刀,趁赵作海熟睡,对赵作海头上砍了一刀,然后将凶器扔在村东小庙后的路边,身揣400元钱和身份证,骑着三轮车,带着被子,逃离了家乡。

  这些年,赵振裳去过安徽、陕西、湖南等地,但大部分时间在家乡周边100公里的地区活动,其中在仅在太康县就生活了六七年。13年来,他以捡破烂为生。这些年,他一直没有回过家,也没有换二代身份证。

  他的一代身份证曾经用过两次。一次是1999年,他在郸城县住旅店时,被郸城县南丰镇派出所查过。另一次是2003年“非典”期间,他作为流动人口,被鄢陵县马栏镇派出所查过。但公安机关都未发现他是一名已经“死亡”的人。

  5月4日,按照监狱的会见管理规定,赵作海的叔叔、姐姐来到河南省第一监狱,告诉他赵振裳“复活”的事。听完以后,赵作海先是沉默了好一段时间,随后失声痛哭。

  真相大白后,商丘市公安局副局长赵启钟说:情况正相反,应该赵振裳去服刑才对。

  5月9日上午8时许,赵作海在狱警的带领下,走进了省法院设立在监狱的庭审现场。当审判长依据程序宣布赵作海无罪释放以后,面对迟到的公正,赵作海忍不住失声痛哭。

  5月5日下午,省法院在听取了商丘中院关于赵作海案件情况汇报后,决定启动再审程序。5月7日下午,商丘中院递交了对赵振裳身份确认的证据材料。5月8日下午,省法院张立勇院长亲自主持召开审委会,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贺恒扬列席审判委员会,对案件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赵作海故意杀人一案是一起明显的错案。审判委员会决定:一、撤销省法院(2003)豫法刑一复字第13号刑事裁定和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商刑初字第84号刑事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二、省法院连夜制作法律文书,派员立即送达判决书,并和监狱管理机关联系放人。三、安排好赵作海出狱后的生活,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

  张立勇院长要求,省法院要及时向新闻单位通报案情;省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对不负责任的审判人员追究责任;全省法院和广大法官要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省法官一定要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人民的生命负责。

  2010年4月30日,被同村人赵作海“杀害”10多年的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村民赵振裳突然回家。此时,赵作海已经被判服刑11年。此事被报道后,舆论一片哗然,称其为“佘祥林案”翻版。5月7日,记者前往商丘市采访事件的最新进展。商丘市公安局副局长赵启钟告诉记者,5月1日,商丘市公安局获悉赵振裳“复活”一事后,当天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就开展了行动。公安局主要进行了三方面的工作。一是确认赵振裳的身份,已经确认无疑。二是对无名尸体开展侦破。无名尸体的DNA已经送往公安部进行检测。三是做好双方家属的安抚、稳定工作。

  赵启钟说:“从的情况看,该案肯定是错案。”据悉,5月1日,赵振裳身份确认后,商丘警方当天就向同级检察机关和法院汇报,建议复查“赵作海案”。记者就此采访了商丘市检察院和法院,但两部门未表态。


结语

柘城县公安局宣传部张股部长表示,第一位的就是将无名尸的案子破了,破了这个案子,赵作海的案子就完全真相大白了。他说此案还在侦破排查中,还没有新的线索。另外成都商报称,一位村民称,赵作海的弟弟叫赵作星,在25年前跟别人打架被杀死,案件至今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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