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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念斌投毒案“拉锯战” 历次“判刑”回顾

念斌投毒案


  2006年7月27日,福建省平潭县澳前村17号两户居民家中多人出现中毒症状,致两人死亡。警方侦查确定系人为投入氟乙酸盐鼠药所致,认为其邻居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此后,念斌被抓获,经历了多次审判,四次被判处死刑,案件一度到最高法进行死刑复核,但最终没有复核通过。

  在案件审理的这八年中,念斌案形成“拉锯战”。一方面,念斌方邀请了张燕生、斯伟江等律师,他们通过网络和媒体列举案件疑点。而另一方,控方和侦办此案的公安干警坚称没有“刑讯逼供”。

  今天,福建高院作出终审判决:一、撤销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榕刑初字第10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二、上诉人念斌无罪。三、上诉人念斌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记者与念斌姐姐念建兰第一时间进行了对话。

  记者:这场官司,对你家人的生活有哪些影响?

  念建兰:这八年,我们家变化太大了。首先是我父母。念斌被抓四个月后,我父亲因这个事情悲痛过度去世。

  我母亲为这个精神失常了,到处去找儿子。今年大年三十,我母亲去世。弥留之际,老人最希望见到我弟弟念斌。我向福建高院申请过,哪怕见五分钟。但是他们没有同意,说于法无依,我母亲就这样临走都没有看到亲生儿子。

  我弟弟被抓的时候,他的儿子才四岁。我们一直告诉孩子,爸爸在国外打工,不方便回家。其实以前,孩子也是有些怀疑的。但是其他人问起,他总是说我爸爸在国外。我们的律师张燕生因为工作关系经常出国。她也会买些外国的东西、书籍玩具,以孩子父亲的名义带给孩子,让孩子相信爸爸在国外。

  去年,公安的人没有经过我们,到孩子学校去找孩子。虽然老师没有让见,但是我们被迫告诉了小孩真相。从此这孩子越来越不爱说话。

  后来,律师在看守所会见的时候,录了一段我弟弟给孩子的话,带给孩子。我弟弟说,“爸爸无论在哪里都是爱你的。”后来,孩子给他父亲写了一封信。现在孩子经常问在爸爸什么时候回来。

  还有,我家的房子。我们以前的家被被害人家属打砸了,没有一件家具是完整的。我们现在家都回不去了,现在就住在福州。

  我原来是财务,现在也辞职了。八年了,我现在38岁了,也没有结婚。这八年都是为了弟弟。但是一直感觉无力。

  我的生活就是为了这场官司,好在,现在弟弟终于要回家了。

  记者:你觉得在诉讼过程中,你最担心的是什么?

  念建兰:在宣判前,我最担心的就是人身安全。我们每次开庭都会被被害人家属殴打。我们的律师也遭到过殴打。上次开庭,斯伟江律师被他们打倒在地。我过安检的时候,对方过来打我。我真的怕了。

  还有我弟弟,这七八年,他天天带着手铐脚镣。人老佝偻着,三十多岁,头发就花白了。我也很担心,再出不来,他身体就完了。

  记者:你们在诉讼中,一再说念斌是受到刑讯逼供才供述的。你们会要求追究刑讯逼供者的责任吗?会要求国家赔偿吗?

  念建兰:我一定会追究公安的责任。我也会要求国家赔偿,钱都无法补偿我们。我不会原谅他们。他们伤害了我家三代人。我两个哥哥都因癌症去世,留下五个孤儿。我父母两次白发人送黑发人。念斌又遭遇此事,留下孤儿寡母。他们这样做,对我的家庭打击太大了。这不是用钱能补偿的。

  而且,两个被害人也需要一个真相,到底谁是真凶?他们这样做也是变相放走了真凶。

  记者:你们对今后的打算是什么?

  念建兰:现在还没有想到那么远,只是不要再伤害我们。我想尽快给念斌看病,恢复身体。

  念斌的历次“判刑”

  2007年2月,福州检察院以念斌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向福州中院提起公诉。同年3月,福州中院首次开庭审理了此案,而在当年的庭审中,念斌当庭翻供,并表示,其做出的有罪供述,均是在遭受了警方严重的刑讯逼供后承认的。

  2008年2月1日,福州中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随后念斌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2008年12月31日,福建高院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09年6月8日,福州中院再次判决念斌死刑立即执行,念斌上诉。在福建高院于2010年4月二审判处念斌死刑之后,该案移送至最高院进行死刑复核;2011年4月最高院下发裁定,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福建高院重审;2011年5月5日,福建高院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福州中院重审。

  2011年9月7日,念斌案再次由福州中院进行一审开庭,当年11月24日,被告人念斌“又一次”被福州中院判处了死刑立即执行,随后,念斌第三次提起上诉。2014年6月,该案在福建省高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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