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后果预测与被指控后辩护是不同的两个阶段,思维方式与行动方式有着根本不同。在对某个行为法律后果的预测时,需要把自己认为的正确或合法性放在一边,而以公检法的视角和尺度去衡量某个行为,确定某个行为被指控的可能性大小。因为公检法是以“法、理、力、心”四类尺度进行裁决的,所以行为人也要以这四类尺度做出判断和预测。
当行为人已经被指控或可能被指控,需要进行辩护时,行为人则要用“法、理、力”三种力量斗争模式去应对公检法的“法、理、力、心”四类裁决尺度。并要确信自己的辩护观点是正确的,比如如果做无罪辩护就一定首先确信行为人是无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