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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民法典》编纂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理解与适用


一 、《民法典》编纂背景与历程 《民法典》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属于仅次于宪法的重要基本法, 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时代精神、民族精神的立法表达。《民法 典》在全面总结我国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现行有关 民事单行法律进行系统编纂,形成我国民商事领域的基本行为规范和 裁判规则,为民商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为人民法院审理和执行民商 事案件提供实体法依据,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 度、实现 “ 两个 一 百年 ” 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 供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

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 一 项重大政治任务 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 署。编纂《民法典》,是通过对我国现行的、制定于不同时期的《婚 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 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和人格权方面的民事法律制度规范, 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形成 一 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 内容完整并协调 一 致的法典。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 将编纂《民法典》列入党中央重要工作议程,并对编纂《民法典》工 作任务作出总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2016年6月、2018年8月、 2019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三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 并原则同意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就《民法典》编纂工作所作的请示汇 报,对《民法典》编纂工作作岀重要指示,为《民法典》编纂工作提 供了重要指导和基本遵循。 编纂《民法典》是 一 项系统的、重大的立法工程,不是制定全新 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 行编订纂修,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经济社 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

编纂《民法 典》采取 “ 两步走 ” 的工作思路进行:第 一 步,制定《民法总则》, 作为《民法典》的总则编。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 委员会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着手《民法总则》制定,以1986 年制定的《民法通则》为基础,系统梳理总结有关民事法律的实践经 验,提炼民事法律制度中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引领性的规则,形成《民 法总则(草案)》,2017年3月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以现行《物权法》 《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 为基础,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民事法律提出的新需求,形成了包 括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6个分编在内 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三年多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部6个分 编草案进行了二审,对各方面比较关注的人格权、婚姻家庭、侵权 责任3个分编草案进行了三审。在此基础上,将《民法总则》与经过 审议和修改完善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合并,形成《民法典(草 案)》,提请2019年12月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经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将《民法典(草案)》 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2020年5月28日, 审议通过《民法典》,共7编1260条,包括总则、物权、合同、人格 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民法典》编纂工作汇集了各方面力量,人民法院是重要参加单 位。根据党中央的工作部署,编纂《民法典》的工作由全国人大常委 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牵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为参加单位,成立了《民法典》编纂工 作协调小组,并成立了《民法典》编纂工作专班。

最高人民法院作 为《民法典》编纂工作重要参加单位,全程参与立法机关主持的《民 法典》编纂工作,各级地方法院积极为《民法典》编纂提供支持和协 助,配合立法调研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成立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 组,在研究室设立办公室,积极配合《民法典》编纂,组织全国法院 结合审判实践及时提供意见建议。在编纂过程中,立法机关高度重视 将人民法院在司法审判活动中积累的裁判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 司法解释有关内容予以吸收,上升为国家立法。法院系统提出的关于 人格权单独成编,增加保理合同,确立绿色原则、征收补偿原则、自 甘风险原则,处理民事纠纷可以适用习惯,建立政府兜底的监护制 度,赋予农村集体组织以法人地位,确认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权、居 住权、强制性规定法律效力,保护英烈人身权,延长诉讼时效,降低 业主大会门槛,明确高空抛物的致害责任,鼓励救助等上百项重要制 度,数百条修改建议,大多数获得采纳。《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 承编增加或修改完善了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夫妻日常家事代理 权、离婚冷静期、夫妻共债共签、亲子关系确定、隔代探望权、收养 条件、口头遗嘱等内容,均是对司法实践规则的总结,直接回应了人 民群众普遍关切的现实问题。

二、《民法典》既传承我国优秀法律文化,又借鉴人类法治 文明成果 编纂 一 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 党和国家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后四次启动民法 制定工作,但由于条件所限没有完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 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突出位置,推动党和国家事业 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 代。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 能力现代化的新征程中,编纂《民法典》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在人类法治文明进程中,先后出现三次民法编纂运动。第 一 次 是6世纪的罗马法编纂,产生了《罗马法大全》。第二次是19世纪欧洲大陆民法典编纂,产生了《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瑞士民法 典》等。第三次肇端于20世纪80年代,产生了 1986年中国《民法 通则X 1992年《新荷兰民法典X 1994年《俄罗斯联邦民法典》《蒙 古国民法典X 1996年《越南民法典》《吉尔吉斯斯坦民法典X 1998 年《土库曼斯坦民法典》等。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世界上至少有110 个国家或地区有民法典。即使实行判例法的美国、加拿大,也有个别 州制定了民法典,如《加利福尼亚民法典》《魁北克民法典》。 一 部成 功的民法典,往往是 一 个国家商品经济、民主政治、产权保护、法律 文化、哲学伦理高度发展的产物。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 一 部以 “ 法典 ” 形式命名的立法,开创了 我国法典编纂立法先河。《民法典》在借鉴大陆法系、英美法系民商 事法律制度和立法经验的同时,吸收了中国优秀法律文化成果。《民 法典》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为实现 “ 两个 一 百年 ” 奋 斗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不懈努力的时代特征,特 别是体现了中国改革开放40多年来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如果说19世 纪初《法国民法典》、19世纪末《德国民法典》的诞生是世界法治史 上的划时代成果,那么21世纪初中国《民法典》的颁行就是人类现 代法治进程中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里程碑。《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 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 要地位,是 一 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 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 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 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实践价值。

三、《民法典》编纂和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2020年5月29日就 “ 切实实施民法 典 ” 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全面认识《民法 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和掌握《民法典》的精神要义、基 本原则、条文规范,确保《民法典》在司法活动中统 一 正确实施,维护 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武装、思想指引、行动纲领。

第 一 ,《民法典》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法治建设的重 大标志性成果,具有重大时代意义。新中国成立70多年特别是改革 开放40多年来,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伴随着新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逐步形成并不断发展完善。《民法典》是我 国现有民事法律制度规范的集大成者,是我国法律体系日臻完善的重 要标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完善的重要体现, 充分展现了制度建设成果和制度自信,也为人类法治文明的发展进步 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第二,《民法典》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 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法律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依法治国 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 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 能力现代化作出系统全面部署。建立健全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以良 法保障善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民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方方面面,是保证 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的重要基础性法律。《民法典》 的颁布实施,进 一 步健全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推 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强大动力,有利于更好发挥 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 理效能。

第三,《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 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法律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 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 ” “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 。《民法典》是促 进和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 • 《民法典》 的颁布实施,进 一 步健全了我国民商事领域基本制度规则,有利于明 晰产权规则、保障合法权益、稳定市场预期、维护交易安全,为民商 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促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 营商环境,保障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 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民法典》 把我国多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 一 系列重要制度成果用法 典形式确定下来,比如物权编 一 般规定中有关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的规定就吸纳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最新部署,这为发挥市场在资 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供了充分的民法基本制度保障,对巩固全面 深化改革成果、促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大意义。

第四,《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实现人民对美 好生活向往的重大立法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 实施好民法典是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 。《民法 典》以法典形式巩固了从身份到契约、从单位人到平等的市场主体的 深刻转变,体现了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 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经历改革开放40多年的深刻变革, 实现了每个人在市场上都是平等主体的目标,这是 一 种深刻而伟大的 变革,极大解放了生产力。《民法典》以民事权利体系为基本构架, 通过 一 系列制度创新,健全和充实了民事权利种类,完善和细化了权 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厂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隹权益保障广是 = 凋泯事权 利的宣言书,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 反映人民意愿。《民法典》也是人民群众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涉及 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明确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从 事法律行为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有利于 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第五,《民法典》是加快推进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 化的重要制度支撑。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是司法公正高效权 威的重要保障。《民法典》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属于仅次于宪法的重 要基本法,是司法裁判的重要依据。《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将庞大 的民事法律规范按照完整逻辑体系予以整合,实现了民法体系的统 一 ,为人民法院统 一 裁判尺度、公正高效审理民事案件提供了全面、有力、体系化的规则依据,这对于深化民事司法领域制度机制改革, 加快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四、总则编的基本内容 总则编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对《民法典》其他各编起统领 作用。总则编按照提取公因式的方式,提炼和归纳出民法普遍适用的 一 般性规则、基本原则、概念和制度。总则编基本上沿用了 2017年 3月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10月 1日实施的《民法总则》。而《民法总则》又是重点以1986年制定的 《民法通则》为基础,采用我国民事立法传统体例,从民法的私法属 性出发,以体系化为方法,以民事权利为核心,以民事法律关系为基 础,对民事主体、民事权利体系、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和诉讼时 效等基本民事法律制度作出规定,为《民法典》其他各编的体系化和 科学化编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总则编共10章,包括基本规定、自 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 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共20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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