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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

2017-04-19 A- A+

  导读:随着女性地位的不断提升,法律对女性的权利越来越多的保障。近几年出现一个说法“婚内强奸”。丈夫能否成为强奸妻子的犯罪主体,换句话说,丈夫违背妻子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妻子发生关系,能否构成强奸罪?

婚内强奸

  对于“婚内强奸”能否构成强奸罪,在理论界认识不一致,存在以下几种意见:

  1.否定说

  认为丈夫不能成为强奸妻子的犯罪主体。理由是基于合法婚姻存在的前提,夫妻之间有同居的权利和义务,双方自愿登记结婚就是对同居义务所做的肯定性承诺,这一承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始终有效。因此,在结婚后,不论合意同居,还是强行同居,均谈不上对妻子的性权利的侵犯。

  2.肯定说

  认为丈夫强奸妻子的构成强奸罪。理由是强奸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刑法规定的强奸罪并未排除以妻子作为强奸对象,因而强奸罪的主体自然包括丈夫。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是妇女人身权利的重要内容,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人不得侵犯。如果丈夫违背妻子意志,采取强制手段侵犯妻子的性权利,也应该以强奸罪论处。

  3.折衷说

  认为任何极端化的观点都是值得商榷的。一般情况下,丈夫不能成为强奸罪的主体,而在婚姻关系非正常存续期间,丈夫可以成为强奸罪的主体。

  4.他罪说

  认为对于婚内强行性行为不能以强奸罪论处,若要作为犯罪处理,可以他罪论处。丈夫强行与自己妻子发生性行为,属于道德范畴问题,丈夫不能成为强奸罪的主体。但是对于丈夫在妻子拒绝的情况下,仍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应从丈夫所采取暴力胁迫等具体行为之实际定性,视情况以杀人、伤害、侮辱或虐待等相关罪名定罪处罚。

  ★ 强奸罪的定义与特征

  何为强奸罪?是指违背被害人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其中犯罪特征有以下4个:

  1. 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 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3. 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

  4. 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那么,何为婚内强奸呢?

  所谓婚内强奸,是指丈夫违背妻子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婚内强奸这一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陌生,法理上也一直存在着争议。

  但是,在我国《刑法》原则上将在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违背妻子的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排除在强奸之外。但夫妻双方处于离婚诉讼期间或因感情不和而处于分居状态的,丈夫违背妻子的意愿强行与妻子发生性行为以强奸罪论。

  ★ 罪与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 二人以上轮奸的;

  5.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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