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宅基地退出复垦的条件是什么?
1、土地权属清楚并由土地权利人自愿申请。
2、凡农民家庭申请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复垦,必须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其他权属证明,以及拥有其他稳定住所、稳定生活来源的证明和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复垦的书面材料;
3、凡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必须提交土地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复垦的书面材料;
4、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农村建设用地土地复垦,必须出具集体土地所有证或其他权属证明,以及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同意复垦的书面材料。
近期,对照镇村布局规划中规划搬迁撤并类自然村划定村控区28165亩,对村控区内土地进行核实,将符合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农村宅基地等地块,建立后备资源库,拟定年度实施计划,逐年推进。出台《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工作的实施意见》《盐都区土地指标使用管理办法》等农村宅基地退出政策,明确新增耕地补助标准为水田55万元/亩、旱地为50万元/亩。挂钩指标实行有偿使用。成立盐都区华都城乡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专门负责全区土地资金的筹集、兑付等工作,实行公司化运作。2018年以来,全区累计实施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12029户,新增耕地7787.5亩,兑付复垦资金21.38亿元,有力保障了项目的实施。
二、农村宅基地复垦后还可以建房吗?
宅基地复垦后不能重建。宅基地复垦以后,土地性质就已经改变了,这时候土地性质属于耕地性质,不能随意建房。如果想利用已经复垦的宅基地,必须到相关部门申请,并且需要把土地用途明确,得到批准以后,才可以利用已经复垦的土地。如果宅基地在复垦后变成了农业用地,农民在建房时需要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总得来说,为了保障农户的农业生产和生活,农村宅基地退出复垦时,农户需要有合法的耕地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合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