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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律师公证指导司司长: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不是搞分级评定

2017-04-27 A- A+

  针对司法部今年3月出台的《关于建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的试点方案》,有声音认为是对律师进行专业分级,4月26日,司法部律师公证指导司司长周院生在主题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注意到网上有一些议论、评论,也有一些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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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院生 资料图

  周院生说,司法部这项改革不是要对律师评定等级,也不是搞所谓的分级评定,是选择刑事、婚姻家庭法、公司法等九个专业领域来评定专业律师的一种方式。

  “搞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不是行政机关的许可行为,被评为某个领域的专业律师不影响办理其他专业的业务。”周院生举例说,某一个律师被评为婚姻家庭法专业律师,不影响做别的业务,没有被评为婚姻家庭法专业律师的,也可以办理婚姻家庭有关的案件。

  “从这个意义上讲,对于律师,包括新执业的律师,执业活动是不影响的。”周院生说,目前采取的是试点方案,总结经验以后再考虑是不是能够推开。

  为什么要建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周院生说,我们国家律师队伍发展很快,现在已经33万人,业务领域也在不断拓展,律师的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社会要求律师要逐步成为专家型法律工作者。

  “另外一方面,我们也注意到,专业那么多,领域那么多,给老百姓选择律师带来了一些困惑,毕竟法律服务专业性强,跟老百姓得到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当事人有了法律问题要找律师的时候,往往也不知道如何选择,不知道哪个律师擅长办理哪个专业的法律事务。”

  周院生说,搞试点是要适应社会日益多元化、多样化的趋势,建立一套符合律师执业特点的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一是要促进律师专业化工作的推进,提高专业化分工的程度,不断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和专业服务的水平。同时也为社会,为当事人去了解、选聘律师提供一个参考。

 

  周院生介绍,律师的专业水平评定内容是主要有“四个指标,三个机制”。“四个指标”就是综合考虑律师的政治表现、诚信状况、执业年限和执业能力进行综合评价。“三个机制”,一是行业自评机制;二是业内评价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机制;三是公开公平公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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