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岁的郭鹏是河南省南阳市地震局原局长。他出身寒门,当年高考前夕,他来到南阳市备考,在他节衣缩食、穷困潦倒之际,由于好人相助,他圆了大学梦。毕业后,郭鹏从普通科员一路打拼,官至正处。他念念不忘报答当年的恩情,却又因报恩而打开了贪欲的大门,从而滑入了罪恶的深渊。一审郭鹏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日前,因有自首情节,结合刑法对受贿罪的量刑调整,法院二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4月13日 检察日报)
郭鹏年轻时受人恩惠铭记于心,当自己“羽翼丰满”时,便借用职务之便,帮助“王哥哥”竞标,分明是以权谋私,却被自己辩护成“情同手足间的人情往来”。我们不禁要问,以“报恩”当做腐败的借口,难道就不觉得羞耻吗?
俗话常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郭鹏出身寒门,自己也刻苦努力,可是当初的“赤子之心”,在尝到职位与权力的味道时,为何会沦为欲壑难填的“贪心”?高中时他扭伤了脚,同学一家全力照顾,那辆推着他上学的三轮车,那天暴雨中背着他飞奔的场景,那碗世界上最美味的鸡蛋瘦肉粉,确实令人感动。一日之惠当终生以还,可是“报恩”用错了方式,就是害人害己的“糊涂恩”。
因为想到自己的恩人商海失利,郭鹏夜不能寐,于是便想方设法为“王哥哥”东山再起出谋划策。身为地震局领导,郭鹏熟知各建筑企业在工程审批中会有求于自己,他便巧立名目向他人“索贿”、委托他人放高利贷。这还是当初那个满腔抱负、心怀感恩的“寒门学子”吗?如此丑陋不堪的嘴脸,怎么有勇气口口声声说“恩情”?这种损害公共利益,用作满足自己报恩思想的行为,表面上看是“报恩心切”,实际上就是“潜伏”已久的贪欲找到了借口。
郭鹏背弃法律法规,报的是“糊涂恩”,法律是不会被迷惑的。人之初,性本善,知恩报恩是为人的基本,可是如若将“恩”当做打开腐败“活口”的剪刀,那便违了“初心”,寒了国家的倚重、家人的期盼。从原本的光耀门楣到家门之辱,这样的结果可悲更可恨。
编辑: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