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29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今年以来,中央纪委按照七次全会的部署,聚焦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继续开展多轮次、滚动式重点督办,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胆敢向扶贫款物伸手的问题。日前,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了八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1.河北省涞源县扶贫开发局原局长妥开祥虚报套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问题。2008年,妥开祥安排工作人员在采购肉牛时多报82头,套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万元。2013-2014年,虚构培训事实,编造假的培训人员名单,虚开培训发票,套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8万元;虚开加油票3.5万元。套取的资金用于其他支出。妥开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2.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扶贫办、区财政局、赣榆农商银行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问题。2012-2013年,连云港市赣榆区扶贫办、财政局、赣榆农商银行在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工作中,通过编造虚假贷款资料等方式,套取财政奖励资金和财政贴息资金2073.04万元,赣榆农商银行获取1626.22万元,扶贫办获取312.77万元,财政局获取134.05万元。其中,扶贫办、赣榆农商银行分别使用11.1万元、71.3万元给职工发放奖金。
赣榆区委农工办主任兼扶贫办主任杜厚岭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赣榆农商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朱崇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降为副行长待遇;赣榆农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冯良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职处分,降为副行长;区财政局原副局长宋加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扶贫工作的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区政府党组成员苏长晓被问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湖南省城步县丹口镇白水洞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德平等人违规获取扶贫工程项目并骗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问题。2014年,城步县招投标办对丹口镇旺溪至洞头山砂石公路以工代赈国债项目进行招投标。李德平与斜头山村村委会主任陈志开组织了三家公司围标并威胁、阻挠其他公司参与竞标,最终以串通投标方式获取项目合同。李德平等人偷工减料、虚报工程量,骗取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08.88万元。李德平、陈志开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2人刑事责任。有关领导干部被问责,丹口镇党委书记、工程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彭树柳,县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哲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城步县委副书记、原常务副县长、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长杨映林,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审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肖益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广东省紫金县扶贫办挪用扶贫工作经费发放手机补助等问题。2013-2015年,紫金县扶贫办挪用扶贫工作经费46.3万元,给干部职工发放手机补助和用于公务接待等。紫金县扶贫办党支部书记、主任罗小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县扶贫办副主任张国康、赖梓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县扶贫开发培训服务中心主任胡德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5.重庆市云阳县凤鸣镇违规发包扶贫工程等项目、多名党员干部谋取私利等问题。2010-2015年,凤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安全,副镇长谭晓勇、向朝鑫、李代国,拿扶贫工程等项目做交易,以借款给建筑商谭洪波收取高利息的方式,谋取私利,谭晓勇还直接收受谭洪波贿赂12.58万元。陈安全等人先后将6个项目化整为零,绕开招投标等程序,直接交给谭洪波承揽;在验收项目时弄虚作假、伪造验收资料,为谭洪波获得工程款提供便利。谭洪波借用其他企业资质又中标4个项目,陈安全等人明知实情,不仅不严格把关,反而将767.55万元工程款不经中标企业直接拨付给谭洪波。谭晓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陈安全、向朝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李代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有关领导干部被问责,凤鸣镇原党委书记薛勇兵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凤鸣镇原纪委书记刘兴甫、云阳县扶贫办原副主任刘卫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万店镇泉水寺村原党支部委员、村会计李学猛侵占移民资金问题。2008年,万店镇收取了泉水寺村移民后扶持项目保证金16575元,并出具收据。李学猛在收据上假冒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长保签字,将该款在村账报销并据为己有。2012年,曾都区农经审计站审计中发现问题,收缴了李学猛侵占的资金。2014年8月,李学猛以急需用钱为由,向村委会索要被收缴的16575元,经村委会研究同意,李学猛自己找来16550元餐饮票据,以村集体餐费的名义由陈长保签字后报销。李学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陈长保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7.陕西省户县五竹镇周店村村委会原主任李鹏向危房改造村民收取“跑腿费”等问题。李鹏在办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申请工作时,向5名村民收取“跑腿费”3.58万元;编造虚假资料,冒用2名村民身份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03万元,其中,个人占有2.43万元。李鹏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empirenews.page--]
8.甘肃省漳县金钟镇尖子村党支部原书记包尕宝骗取扶贫羊问题。2013年12月,漳县扶贫办下达给尖子村20万元扶贫资金,要求购买良种羊200只并发放给50户贫困户。2014年4月,包尕宝以和亲属共同成立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名义,在贫困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编制假的良种羊发放花名册、合作社代贫困户养羊的协议,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实际上把羊无偿给了合作社。2016年1月,200只羊大量发病死亡,剩余部分被合作社出售。包尕宝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有关领导干部被问责,金钟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汪肄,县扶贫办副主任移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要紧盯脱贫民生领域,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七次全会对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作出部署,要求对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要坚决查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七次全会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在扶贫工作中吃拿卡要,以及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实不准、弄虚作假等问题作为查处的重点,对问题典型、情节恶劣的,省级纪委要直接调查核实。县、乡纪委要进村入户,在最基层、第一线直接了解情况,掌握问题线索,以“精准”监督促“精准”扶贫。要加大问责力度,以责任追究激发责任意识,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频发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的责任;职能部门不履行监管职责,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后不报告不处置的,也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