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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维权活动对中国政治的影响

2017-03-21 A- A+

  农权法律网编者按:农民面对权利的剥夺和不公,不断奋起反抗,维权活动对中国政治有哪些影响?农权网为您推荐下文让您对此有深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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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自 于建嵘:当代中国农民的维权活动与政治——2003年12月4日在美国哈佛大学的演讲

  近十年来中国农民维权活动是在一个特定的社会政治生态下发生的。虽然农民占到了全国总人口的四分之三,但他们在经济上被剥夺的同时,还一直被排斥在国家政治生活之外,是中国社会的弱势群体。因此,在一个强大的国家政治框架下而缺乏公民社会意识和规则的社会里,他们的抗争活动只能属于弱者的反抗,是一种被“法律认可”的但被“政治禁止”的行为。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它说明了中国政治的非法治性。但这并不是说,农民维权活动不具有政治上的意义。在我看来,农民维权活动与国家政治有着十分复杂的互动性,它可以为我们正确理解中国政治提供许多相关的信息。

  首先,农民维权活动构成了一种社会压力,迫使执政者从政治这一高度来认识农民的处境并不停地修正其相关政策。我一直认为,近十年来中国执政者在农民负担问题的政策并不是基于道德要求,不是对农民生存状况的同情,而是在于农民直接针对基层政府的抗争并引发的一系列群体性事件而影响到了国家最基础的统治秩序。这不是一种猜测。执政者在此期间发布的有关农民问题的重要政治文件可以成为我们的证据。在1985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制止向农民乱派款、乱收费的通知》是将农民负担问题视为“损害党群关系、工农关系和影响党的农村经济政策进一步落实的突出的消极因素”。到了1990年国务院《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则认为,农民负担问题“严重挫伤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如此发展下去,必将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安定”。199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涉及农民负担项目审核处理意见的通知》则明确指出:“减轻农民负担不单纯是经济问题,而且是政治问题。它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乃至全国的政治稳定。1996年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则进一步指出,“农民负担重,已成为影响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减轻农民负担是一项十分紧迫的政治任务”。可见,从一开始执政者就从社会稳定和发展的角度来看待农民的权益受损害的问题。因农民负担问题等权益受损而产生的农民维权活动首先是作为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消极因素来看待的。随着事态的发展,这些“消极因素”也就成为了“政治问题”,并进而成为了“十分紧迫的政治任务”,以至到现在的“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些都说明了,执政者认识到了农民权益受损的政治后果。也就在事实上承认了农民维权活动成为了一种政治压力,而不得不改变国家政策来调整利益关系。这一点我们从中国近25年的改革史可以得出相似的结论。中国的改革从农村开始并不是由某一位领导人设计的,而是中国农民由于饥饿而对那种穷折腾的社会主义体制的背叛。这种背叛所形成的压力被邓小平这样的领导人所认可并顺势将其变成推动中国农村改革的动力。现在的问题是,中国新的领导人是否能像当年的邓小平等领导人一样,顺应农民维权活动所提出的政治主张并将其合理地转化为中国新的农村政策呢?这是人们所关注的。这也是对中国新的领导人提出的一个严峻的考验。我们已经看到,中国新的领导人在努力实现农民维权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民意,“亲民”成为了其最主要的政治标志。中国新的领导人所主张的新民本主义,就是以维护民权为核心内容。这些新的政治主张的真正实现,是需要社会的维权运动的支持。当然,农民维权活动与执政者的政治行为相一致是有条件的。这其中首要的就是如何将农民的维权活动界定为体制内的博弈,也就是如何认识和保持农民维权活动的“合法性”。而事实上,现行制度的特点,使农民捍卫自己的法定权益的行为很难在现实政治框架里解决的。这也势必导致农民的维权活动的诉求从维权向争取社会治理权方面的升级。而维权活动一旦进入到政治运动阶段,将是对执政者最大的挑战。

  第二,农民维权活动在对知识精英们进行着现代权益社会的启蒙,也因此改变了中国的政治话语状况。一个多世纪以来,每当中国出现了社会危机,知识精英们就会高举启蒙主义的大旗。上世纪初,在洋枪洋炮的冲击下,封建专制和民族存亡成为了问题,就产生了以“五四运动”为标志的新文化运动。上世纪八十年代,当人们在经受那场史无前例的造神运动后,那些长期感到受压抑的利益和理性产生了强烈的反弹,于是出现了以“文化热”为特征的思想解放运动。在新旧世纪之交,随着中国社会日益严重的信用危机、下岗和三农等问题的显性化,要进行一场“新启蒙”的呼声又正在逐渐成为知识界的共识。然而,那些已有过的或正在发生的启蒙行为,无论是体制内的变革还是体制外的呐喊,知识精英们都企图利用这一神圣的运动,将中国社会发展的话语权垄断在自己手中。正是在这种功利主义引导下,专业化话语就为既得利益与社会权力的分配的法码,“启蒙”就成为了让少数知识精英获得社会发展话语权的方式和手段,启蒙运动最终变成了知识精英对社会发展话语权的争夺。而当知识精英的话语权与当政者的统治权结合在一起时,那些被知识精英宣传的政治话语就会成为中国社会发展途径和方式,甚至成为了某些社会模式的代名字。为了强调“知识“的政治权威,移植西方政治话语就成为了最为常用的手法。然而,如果这种移植离开了中国民众社会的现实,忽视中国的历史语境和政治文化前提,给社会带来的并不一定是福音。中国近现代许多时期,正是在当权者和知识精英共同营的专业化社会话语体系中,广大工人和农民这些民众社会的主体,逐渐沦落成了社会的弱势群体的。历史终于让我们看到了另一种景象。近十年的农民维权活动,农民是以自身的力量在影响执政者,而以自身的行为在教育着知识精英们。当一些先锋知识分子举起所谓“新民权行动”的旗帜、高呼宪政、民主和民权的时候,中国的农民早已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展开了长达数年的抗争活动。正是这种不可否认的事实,给那些有良知的知识精英们巨大的冲击。他们中的极少数人敏锐地认识到了这种来自底层社会的力量,并从农民维权活动所取得的成就中体悟到了中国社会问题的严重性及解决希望所在。农民们不屈服的抗争,并通过各种方式将自己的声音传播到整个社会,这对于那些知识精英们来说,是具有十分的影响的,在许多方面正在改变中国的政治话语状况。这说明,中国民众社会的田野经验和田野智慧所具有的巨大张力。这种张力在自于民众社会最为现实的生存需要。广大农民正是根据自己生存经验和生存智慧,用自己的特有的行为方式,来抵制那些与当权者结合在一起的知识精英们的话语权的。这种抵制的意义绝不是可以轻视的,因为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或影响到中国社会真正的走向。正是这种抵制,让许多知识精英深刻地意识到,农民维权活动是中国民主和法制运动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对于中国市民社会的兴起具有积极的意义。这再一次证明,只有那些民众从自身的生存状况产生的社会行动,才能有着长久的生命力;而在书斋里设计出来的任何社会模式或发展计划都会在农民不屈服的维权活动面前显得幼稚可笑。

  第三,农民维权活动也在改造农民自身,他们从以法维权中获得了的政治体验,培养了其领导人的政治智慧,同时也在提升着农民整体的政治诉求。农民从“依法抗争”到“以法抗争”是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我在研究中注意到,在农民“依法抗争”阶段,主要是“议题式维权”,一般是就具体的已发生的事件而提出单一的维权诉求。他们是以上级作为诉求对象的。而到了“以法抗争”阶段,农民进行的是“法定式维权”,奋起维权的农民不再以具体的事件为依托,而是以“法定权益”标准来衡量其所遭遇到的一切处境。法定权利是他们行动的基本框架。农民的合法诉求,在很大程度上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因此,他们的行动也就较“依法抗争”阶段更具有理性和克制,“超越暴力”已成为那些具有明确组织性的维权农民的一个重要目标和特征。可以说,从早几年的暴力维权,到近年来的理性维权,是中国农民权利意识的日益高涨的一个重要标志。然而,我遗憾地看到,尽管农民的诉求均有明确法律依据,但他们的行为并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在很多场合,农民的理性抗争,并不能唤起执政者的认同。中国政府和官员并没有能理解这种变化,中国的许多法律法规出没有能够体现这种变化。执政者中的许多人还是按照“阴谋论”的视野将这些维权的农民视为体制的敌人。正是这种公民权利意识的高涨与执政者对公民权利的无视状况才导致各种社会冲突的增加。这些冲突,有可能促进中国社会的进步,也完全可能成为社会动荡的根源。而决定这一切的关键因素则在于执政者能否真正认识到这一点。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农民在维权活动受折后所表现出来的群体意识的觉醒。从我目前的观察来看,农民维权活动虽然并不具有十分明确的意识形态意义,但并不是说他们没有从农民这一社会群体来认识和理解自身的命运。他们在努力将抗争的目标从“法定权益”引向了人类普遍尊重的基本人权。那些提出“解放现代农奴”口号的维权农民就是他们中的杰出代表。而从争取法定法益到立法权利的抗争也将是一个必然的过程。可以预见,从“以法抗争”到“依法参政”将成为他们维权的下一个目标。这些都将改变中国基层政治的性质。

  正是基于上述的认识,我们有理由相信,当代中国农民的维权活动所表现出来的理性和力量,对社会各个领域具有深远的示范意义,必将引发一场旨在建构一个民主开放的公民社会的世纪性维权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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