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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说农民的财产权利

2017-03-06 A- A+

  农权法律网编者按: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总理在说到,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时是怎样讲的。请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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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李克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中新社北京3月5日电 (周欣嫒)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日在北京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深化农村改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李克强提出,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引导农民根据市场需求发展生产,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支持主产区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拓展产业链价值链,打造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

  要加强现代农业建设。加快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创建。李克强指出,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离不开农业保险有力保障。今年在13个粮食主产省选择部分县市,对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实施大灾保险,调整部分财政救灾资金予以支持,提高保险理赔标准,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以持续稳健的农业保险助力现代农业发展。

  要深化农村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健全农村“双创”促进机制,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到农村施展才华。

  要加强农村公共设施建设。李克强提出,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完成3万个行政村通光纤。“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既有现代文明、又具田园风光的美丽乡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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