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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领域首个PPP指导文件出台 涉农资本吃“定心丸”

2017-01-09农权编辑 A- A+

  12月19日,发改委和农业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这是农业领域首个PPP指导文件。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卞永祖表示,《意见》从解决资金角度入手,有效调动了社会资金进入农业领域的积极性,同时规定了地方政府应如何提供政策支持,对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进行了规划。

  上周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效,预算安排要适应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强调了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业内人士普遍认为,PPP等准财政手段是解决资金端缺口、需求侧托底的重要途径。

  数据显示,目前全国PPP发展项目落地速度明显加快。12月中旬,财政部联合部分部委对河北、内蒙、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南、贵州、云南、甘肃十省开展了PPP专项督查调研。财政部副部长、PPP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史耀斌在本月19日召开的全国财政系统PPP工作推进会暨示范项目督导会上透露,截至今年10月末,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入库项目10685个,总投资12.7万亿元。其中进入执行阶段的项目1014个,总投资1.72万亿元,落地率26.8%。仅6-10月就新增落地项目395个、新增项目总投资6600亿元。

  本次《意见》明确提出了农业领域PPP的重点领域与路径,将重点支持社会资本开展高标准农田、种子工程、现代渔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追溯体系、动植物保护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规模化大型沼气、农业资源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等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物联网与信息化、农产品批发市场、旅游休闲农业发展。

  《意见》指出,地方政府主导推动开展工作,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与政策创设,为社会资本获得合理回报创造条件。各类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其他投资、经营主体均享有依法依规平等参与的权利。

  “地方政府职责的明确,也给社会资本吃了个‘定心丸’”。卞永祖认为,部分地方政府的法律与服务意识较为薄弱,《意见》里面规定了政府应从各个方面对社会资本提供支持和主导推动开展工作,并为社会资本获得合理回报创造条件,可以使社会资本放心的将资金投入到农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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