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法院能否以“无法核实律师事务所函的真实性”为由拒绝律师进入法庭?
2017年11月16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明经国涉嫌故意杀人案。“锄死”拆迁乡干部的赣州农民明经国案,曾引起全国舆论广泛关注
接受明经国委托后,辩护律师之一迟夙生曾到案发现场勘察当天开庭前,迟夙生向法院提供了委托手续,要求作为明经国的辩护人出庭,但被赣州中院以“无法核实律师事务所函的真实性”为由拒绝其进入法庭。
赣州中院以“无法核实律师事务所函的真实性”为由拒绝其进入法庭。但是还有律师执业证呢,那要是所有的律师以后都被以此作为法院拒绝律师进入法庭进行履职的原因,那这和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的大思想是否相悖,并且为了实现宪法、法律赋予发最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从中央层面已经出台保障政策,确保每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能得到辩护。我们期待赣州中院早日发声说明原因。没有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