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是什么

诉状里的胜因和败相——法官交流篇

2020-08-02沈健 A- A+

  法官和律师都是法律人,算是“命运共同体”,但在实务中彼此有着各种埋怨和牢骚也是事实。律师埋怨法官不谙世事,法官则常怪律师能力差,不能说服委托人结案息诉。

  对彼此而言,都希望有一个能说心里话的对方阵营的朋友,有条件的年轻法官和律师间,不少还结成了姻缘。笔者有幸结识了这位叫W的北京法官,感觉受益的是,交流能够省去很多冠冕堂皇的片儿汤话,直击彼此真实的内心想法。大家时间宝贵,还是闲言少说,今天单刀直入地介绍笔者和W法官之间就民事案件起诉相关的一部分意见交流内容。 法官想看什么样的诉状?

  笔者:实行立案登记制以后,感觉现在当事人立案确实比较容易了,法院的案件一下子增加了不少;立案便捷了,现在很多当事人没委托律师,自己写诉状自己打官司,我是代理律师,其实一直想知道法官作为诉状最重要的读者,您心里理想的诉讼是什么样的?

  W法官:嗯,说实话,现在每个法官手里都压着大量的案件,有点儿四脚朝天的感觉。从诉状的文字量来说,我觉得写的人应该尽量惜字如金,越简洁越好。最理想的情况是能凝缩到1页纸的程度。如果您委屈太大,有罄竹难书的感觉,一页纸确实难以写明,那也应该在诉状首页里把起诉的核心要旨写明白。太长的起诉状,我一看厚度,说实话真的没有想碰的念头,虽然不得不看。书记员送过来以后,又长又厚的诉状基本会先放在其他文书的后面,不会马上去看。

  此外,有些当事人喜欢把诉状写成记叙文或者檄文,有的像流水账一样,这不符合审判人员的阅读习惯。我们看东西的次序是:先旗帜鲜明地提出问题或请求,然后是理由,最后是结论,这种逻辑顺序符合我们法官的阅读习惯。法官是根据演绎逻辑来断案的,你要说服法官,让他们能顺利地读懂你的诉求,也得用与他们相同的逻辑思维方式,得懂得法官的阅读习惯和喜好是什么,否则看似文章洋洋洒洒,其实变成了当事人和律师在那里自嗨和陶醉了。

  没有逻辑结构的叙述和主张,多数法官是直接跳过,根本不看的。

  笔者:您说的直接跳过不看部分指的什么内容?

  W法官:主要是事实陈述部分,很多当事人在诉状会有很多声讨和抒情的部分,这部分内容跑题(脱离诉讼请求和证据基础)的情况特别突出。从审判角度而言,揭示事实真相,不是让你把事实描述得多么完整和逼真,是要你基于法律要件角度陈述事实,实际上是一个再次构建法律事实的过程,这是法律专业人士的工作。绝大多数当事人,甚至一部分律师都不具备根据要件来陈诉事实的能力。 诉状该怎么写?

  笔者:您日常审判中看过大量诉状,对我们律师写的诉状评价如何?

  W法官:如果只有一个诉讼请求的话,多数律师写的还可以,但是涉及到多个诉讼请求的时候,一复杂就不行了。比如劳动争议中,工资、年终奖、加班费、年休假补偿金、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赔偿金、竞业限制违约金等都是不同概念,有些当事人和律师在诉讼请求时把其中的若干项混在一起请求,这些虽然看上去都是金钱,但法律适用要件区别很大,有各自不同的法律规定;只要对看这些概念所代表的诉讼请求代理律师是不是能区分清楚,法官就能判断律师是不是这个领域的“行家”,法官认为律师是行家,彼此就会产生信任感,甚至审判时倾听的认真程度都可能不一样。

  笔者:听您这么一说,看来诉状还真的很重要,我们很多人认为诉状只是一张进入审判程序的门票而已,真正意义的决战是在法庭上。

  W法官:和经人介绍谈恋爱一样,男女初次见面的第一感重不重要?诉状就相当于谈恋爱时当事人和代理人的长相。法官现在都忙得焦头烂额的,多数情形下,还没进行庭审,我们在读了诉状后其实就已经开始形成一个初步的心证(内心确信)了。

  笔者:您的意思是没有答辩和庭审,就已经开始形成心证了?

  W法官:是的。我反复强调诉状相当于人的第一印象,绝不仅是入场券而已,诉状内容对当事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我说重要是因为,法官的心在很长一段期间内都会被这第一印象所左右。所以,我建议诉状尽量言简意赅,让法官马上一看就有审理的欲望,同时把最佳证据提示出来,要争取在法官心里留下“听我说的没错”这样一种印象,这种给法官印象上的冲击最好能简单而且强烈,这会能让忙得不可开交的法官在审判前就一目了然地了解诉状内容,在法官脑海里刻印上“这案子应该是这边赢了”的强烈印象。

  说实话,我对代理律师的印象一般是通过看他写的诉状来决定的。诉状写得好,要件事实整理得简单清楚,三段论推理严谨,结论在逻辑上不存在模棱两可的情况,这样的律师,我会觉得是可以信赖的,这样的律师说的其他主张和提出的文书也更容易接受。 无关的主张和诉求是否该一一回应?

  笔者:作为代理律师常碰到对方提出一些没有证据的,或者与本案无关的主张。比如劳动争议中劳动者一方会提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存在逃税、侵占公司财产、生活作风问题、对劳动者打击报复等主张,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此类与本案无关的主张律师是否要一一反驳呢?

  W法官:我是希望律师能一一反驳,因为这样对法官而言会省很多事。因为判决要针对当事人所有主张做出,即使是当事人与本案无关联的主张,也要在判决书中对此进行说明。对一些钻牛角尖的、无证据、无关联性的主张做出判决也要判决理由,其实真挺累的。作为对方律师能提供明确反对意见最好,否则我这边一般要在判决书里写“原告多次主张……,但均与本案诉讼请求无关,应通过……解决。”当然,对于此类意见,律师不反驳通常也不会影响审判结果。

  以上是与民事起诉相关的一部分法官和律师的专业意见。

精选精彩评论/登陆才可以发表评论

表情:
匿名发表
最新评论